民宿之魅,在我看來,第一在於規模的通常小巧,遂不僅分外清幽,且在立地與腹地上也更不受限;最迷人是隨主人的性格、眼界與生活方式而展現出各自風格風貌,「宛若」作客他人家般,意趣滿滿。 但畢竟開門做生意、非是借宿朋友家,身屬正規服務業,與房價得能相稱相應的軟硬體服務,是旅人們理所當然應有該有的共通要求與想望。而喜好與追求不同,想望自也不同,以我來說……